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1-03-03 11:02:30 来源:新闻法学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央、湖北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依据湖北省委《2011年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的指导意见》、《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群众评议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承接我校《关于在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使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更好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针对该项活动再次制定有关工作意见。
一、认真自查和回顾活动的开展情况
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一次自学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本单位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自查,回顾和小结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找出所取得的成效和好的做法,查出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准确把握当前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重新制定下一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打算。各单位请于3月4日以前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报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一次检查、讲评和交流
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拟于3月7日至11日深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讲评。尔后,组织有关人员在校内或到校外进行参观交流。
三、再次组织公开承诺
一是再次组织公开承诺。在原来党组织和党员已经公开承诺的基础上,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承诺的内容对照推动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创建"五个好"党组织,服务群众,为师生员工办实事等方面进行完善和充实,并重新作出承诺。党员将承诺的内容对照做到"五带头",教工党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学生党员在努力刻苦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进行完善和充实,并重新作出承诺。
二是认真抓好践诺。在公开承诺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深入开展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五亮五比五创"活动,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认真践行承诺,力求做到项项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四、认真开展领导点评
各基层党组织在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检查讲评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对所属党支部和党员的点评。对党支部的点评由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负责,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对党员的点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点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的评价、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点评的方式可以采取集中点评、专题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随机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做到每位书记都作点评,每个党支部和每名党员都被点评。领导点评每个学期必须组织一次,每次点评的情况要专题报告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五、认真组织群众评议
群众评议应在党内和党外进行。党内的评议可以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大会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外评议可以通过发放满意度测评票、设立征求意见箱的方式组织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通过一定形式向群众通报。群众评议原则上也是每学期进行一次。
六、有关要求
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创先争优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在党内进行反复的宣传教育和动员,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加深入人心。要围绕纪念建党90周年,发掘、树立、宣传一批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经验交流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为"七一"表彰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要紧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创先争优。要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形式和载体,真正让基层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三是及时上报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基层党组织要注意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材料,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校报和校园网上进行专题宣传。
附供参考使用的各种表格:
1。《基层党组织公开承诺书》
2。《党员公开承诺书》 3。《基层党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登记表》
4。《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接受领导点评登记表》
5。《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6。《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