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学生专业技能测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2-11-27 16:45:25 来源:新闻法学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充分实现“培养高素质法学本科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同时检验学生对于所学法学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综合理解与掌握程度,考核学生的法律职业思维能力水平和法律职业伦理修养水平,特制定法学专业本科学生专业技能测试办法(以下简称测试办法),并根据此测试办法对法学本科学生的法学实务操作能力进行测试。
一、工作组织
本科学生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新闻与法学学院统一组织,法学教研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测试对象
法学专业全体本科四年级学生均为测试对象,由学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并鼓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三、测试时间
集中性的现场测试时间在每届学生的第七学期中期进行。
四、测试内容
根据法学核心能力培养体系所涉及的实践教学内容,确定法学专业的技能测试项目为4项:“研究新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整理事实和证据”、“ 制作合同”、“ 制作法律文书”。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研究新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
1.测试场地:新闻与法学学院实验室/专用教室
2. 测试时间:2小时
3. 主要内容:
根据给出的材料,归纳、整理和总结其中包含的法律问题和涉及的法律关系,并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4.测试流程、考核点及评分表(见表1)
(二)整理事实和证据
1.测试场地:新闻与法学学院实验室/专用教室
2. 测试时间:2小时
3. 主要内容:
根据给出的材料,分析、筛选、归纳和整理出需要使用的事实和证据,剔除不需要的事实和证据部分,同时简要说明理由。
4.测试流程、考核点及评分表(见表2)
(三)制作合同
1.测试场地:新闻与法学学院实验室/专用教室
2. 测试时间:2小时
3. 主要内容:
根据给出的材料,预测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项的违约行为和意外情况,并据此拟定合同条款,制作合同。
4.测试流程、考核点及评分表(见表3)
(四)制作法律文书
1.测试场地:新闻与法学学院实验室/专用教室
2. 测试时间:2小时
3. 主要内容:
根据给出的材料和要求,拟定和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书。
4.测试流程、考核点及评分表(见表4)
五、测试方式
法学教研室成立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组(一般3-5人),工作组主要由专业教师及实验员组成,校教学顾问委、相关学科专家1-2人,并配备秘书1名。
学院从本专业上报备案的专业技能项目中,随机抽查1项,并从相应的专业学生花名册中按比例抽取学生集中进行现场测试。
六、测试评估
测试结果<60分,为不合格;60分≤测试结果<90分,为合格;测试结果≥90分,为优秀。
测试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其成绩记入实践和创新学分。其中,“合格”记1个学分,“优秀”记2个学分。
测试结果为“优秀”的学生学校同时授予“专业实践技能测试优秀学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需要重新申请测试。经重复测试后合格的学生,学校也给予计算实践和创新1学分,但不得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
下载请点击:法学专业学生专业技能测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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