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调整就业去向办理规则及程序
发布时间:2011-07-07 10:06:11 来源:新闻法学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一、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自毕业之日算起)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可向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申请办理调整改派手续,经审核同意并通过办公信息系统向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数据后,携带以下材料办理:
1、原就业单位退函(若无就业单位派回原籍的,此材料可略);
2、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需市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直及中央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或新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3、原《就业报到证》;
二、办理时间: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校集中办理,随到随办;往届生个人办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
三、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石牌岭东一路15号(湖北工业大学马房山校区院内,可乘503、811、723、317路公汽到石建村站下,进洪达巷约行1000米即到;或乘710、312路到荷花村站下;或乘576、586、729路公汽到黄家湾站下,进洪达巷约行1500米即到)
2、邮编:430070
3、联系方式:027-87678400(总机)
综合事务部 87677761
学校事务部 87677752、87677759
成教事务部 87677765
市场开发部 87671547
网络培训部 87677785
户档托管部 87677720、87677721、87677725
学历认证部 87677743
大学生创业培训中心 87677790
4、办公时间:
上午:8:45—12:00
下午:13:30—17:00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