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2011离校方案
发布时间:2011-05-04 10:19:20 来源:新闻法学 阅读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招就处5月--6月就业工作安排 | |||
时 间 | 内 容 | 责任人 | |
1、就业方案录入 | 陈霞、兰波 | ||
4日 | 2、毕业生户口档案走向(包括户档托管)向各系进行的讲解 | 宋平 | |
3、《离校通知单》的定稿、印制 | |||
4、印制《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 宋平 | ||
5、印制《毕业生购买半价火车票》证明 | |||
5月 | 10日 | 6、开始租借学士服(12周-16周,每周二、四) | 高健雄 |
7、起草《毕业生教育和派遣工作的通知》 | |||
8、起草《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评选通知》 | 宋平 | ||
9、起草《致毕业生一封信》 | |||
10、就业方案录入 | 陈霞、兰波 | ||
11、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印章已盖好) | |||
12、各系上报优秀毕业生名单,并进行审核 | 宋平、高健雄 | ||
10日前 | 13、发放毕业生购买半价火车票的证明 | ||
14、起草《优秀毕业生》及《资教生》表彰决定 | 宋平、乔松 | ||
15、10日学士服租借工作结束 | |||
16、向省教育厅上报就业方案 | 陈霞 | ||
6月 | 17、将就业方案报档案馆、保卫处、组织部,并协助档案馆、保卫处、组织部做好毕业生的档案、户口、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 陈霞 | |
17日前 | 18、将毕业生名单及相关信息、空白《离校通知单》给财务处,财务处在离校通知单上加载相关信息后给图书馆 | 陈霞 | |
19、21日之前完成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准备工作 | 宋平、兰波、高健雄 | ||
20、22日协助各系进行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工作 | 彭锦炎、宋平兰波、高健雄 | ||
22日前 | 21、离校通知单发给各系 | ||
22、毕业生《报到证》发给各系 | 陈霞、兰波 | ||
23、《致毕业生一封信》发给各系 | |||
24、协助学校做好毕业生晚会的准备工作 |
全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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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完成23日毕业生离校派遣的准备工作 | |||
23日 | 26、毕业生离校派遣,及期间遗留问题的处理 | ||
27、省就业指导中心来校办理户、档托管报到手续 | |||
28、收回各系毕业生《离校通知单》 | |||
24日后 | 29、毕业生遗留问题的处理 | 陈霞、兰波 | |
30、毕业生改派手续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