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室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我院图书资料室管理,提高图书资料利用率,切实为教学服务、为科研服务,特制订我院图书资料室管理办法如下:
一、图书资料室对全校师生开放。
二、借阅册数和期限。
图书:教职工限借5册,学生限借3册,借书期限为1个月,可续借一次。
期刊:教职工限借2册,借阅期限为15天;学生可以入室阅览。
报纸不予外借。
三、借阅办法
读者找到所需图书或专业期刊,持本人借阅证或者校园一卡通到院办办理外借手续。
四、若因特殊需要,图书资料室可随时收回借出的书籍。
五、读者在借阅期间,请爱护书籍,按时归还。如有超期、遗失或损坏,借阅者须负责赔偿。超期每天0.5元,遗失按原价2倍赔偿。
六、保持图书资料室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吃零食。
七、开放时间:
周一、三、五 :12:00--17:00
周二、周四 : 9:00--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