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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2013(昆明)年会会议总结

发布时间:2013-04-25 11:42:38 来源:新闻法学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全国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协作机制”2012年泰州会议决议,全国独立学院(含民办高校)法学教育2013(昆明)年会于4月12-14日在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召开,我受我校新闻与法学学院派遣,参加了本次会议。

4月12日晚,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负责人预备会议,4月13-14日,会议围绕“法学专业建设与教学计划”进行了研讨、参访。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东莞理工城市学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汉口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南开大学滨海学院、武昌理工学院、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等法学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围绕法学人才培养方案、法学教学计划进行了研讨发言。各法学专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学院法学专业建设情况,包括办学历史、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专业规模、师资队伍、课程教材体系、教学、科研成果建设等。

关于师资队伍建设,普遍提出增加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拥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努力推进本专业教师向“双师型”教师发展。

关于课程教材体系建设,提出应该全部采用公开出版的正版教材,优先选用获奖教材和新版教材以及国家权威部门推荐的优秀教材,积极编写并采用一定数量的自编教材。

关于教学、科研成果建设,提出强化对教师教学科研工作的引导、组织与管理,争取申报并承担部、省级科研项目,出一批具有标志性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

关于实践教学,会议代表一致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强模拟法庭、诊所教学实验室等法学专业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应该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并强化学生实践环节的训练。调整实习基地布局,增加实习基地数量,搭建结构合理的实习基地网络;进一步加强与各实习基地的沟通与联系,完善实习基地管理;充分利用各实习基地有效开展教学实践、实习以及毕业实习等多层次的实践环节;聘请各实习基地单位的实务专家为学生开设实务讲座与课程;充分利用模拟法庭,邀请法院定期在模拟法庭举行公开庭审,组织学生观摩学习,同时根据实践课程内容组织学生开展法庭模拟、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实训活动。

会议代表认为,应该调整专业方向,加强专业课程体系建设,使其更加完善,在课程设置上,除开设包括法学16门核心课程在内的专业必修课外,同时开设了相应的专业方向课、选修课以及公共课,用以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针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还安排大量的实践、实习性课程,加强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

会议代表认为,应该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教师科研与教学改革研究,创造条件举办法学专业领域高规格学术研讨会议,培育学术研究氛围;鼓励青年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开展学术研究;鼓励教师积极申报省部级、地市级和校级等各类课题,对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定期参加和组织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研讨会,探讨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相关问题;积极发挥法学教研室在教学科研中的基础作用,合理利用校内外资源,整合科研力量,集体申报科研项目,促进教师开展科学研究。

会议代表认为,应该在专业建设各项措施的带动下,提升学生的人才培养质量,力争毕业率、学位授予率、就业率均达到100%,考取研究生、国家公务员、村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数显著增加。法学专业毕业生在用人单位均受到更高评价,得到社会更广泛认可。

会议代表也客观分析了各校法学专业办学发展面临的难题和困境,主要有:招生规模受限;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办学仍受制于传统的本科教育模式和评估机制等,部分代表也畅谈了解决之道。

通过参加本次会议,对当前全国独立学院(含民办高校)法学教育的基本现状有了一定了解,对今后全国独立学院(含民办高校)法学教育的基本发展方向和发展措施有了全新的认识,这些见解、体会和观点,对指导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法学学院法学专业今后的建设与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法学教研室  陈永蓉

2013年4月16日